禮券不找零? 經濟部:4月以後一定要找零

(東森) 更新日期:2007/09/10 18:35 記者:記者曹逸雯/台北報導

針對有立委質疑消費者使用禮券消費時,經常遇到「不找零」的情形,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高靜遠10日表示,經濟部已在4月公告禮券上不得註明「恕不找零」等字樣,且不得有不找零的情形,商業司也將進行查核,如果業者有不找零的情形,將會要求其限期改善,必要時將會令其停止發行。

高靜遠表示,經濟部已於4月公告「零售業等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」,明訂廠商不得記載「未使用完的禮券餘額不得消費」,因此,4月以後購買的禮券不應有不找零的情形發生,業者可以用註記或餘額代用券的方式處理。

高靜遠指出,商業司也將進行查訪,如果業者還是有不找零的情形發生,將可依消費者保護法,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如果業者仍未能改善,將可命其停止發行。

不過,由於「零售業等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」是在今年4月才公告,因此,對於在4月以前購買的禮券,如果有不找零的情形,可能將沒有辦法予以處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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