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C電話卡別丟!超過期限還可再用

(卡優) 更新日期:2007/09/12 17:58 記者:張中昌

雖然現在已經進入手機時代,過去林立在大街小巷的公用電話,早已顯少人使用,但相信還是有許多民眾,手中仍持有IC公用電話卡。不過仔細瞧瞧可能會發現,卡片上的使用期限早已過期,只好自認倒楣把它丟掉。

行政院消保會日前就接獲民眾反映,中華電信發行的IC公用電話卡,上頭記載了使用期限,及「逾期失效」的字句,明顯違反消費者保護法,等於強迫民眾購買後一定要消費。

對此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指出,雖然IC公用電話卡上,印有使用期限及逾期失效的標示,但從今年7月起,已要求中華電信全面更新公用電話機軟體程式,未來過期的IC電話卡仍可繼續使用。

同時張嘉麟也表示,如果民眾使用IC公用電話卡發現晶片因瑕疵無法讀取,也可以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,要求中華電信換發,等於完全保障民眾的權益。

中華電信則是提出說明,不只是IC公用電話卡,如果民眾手中還有更老式的「光學公用電話卡」,一樣可以到中華電信換發等值的IC公用電話卡,且卡片餘額剩不到100元的話,還可以合併多張餘額後,再要求退換成IC公用電話卡。

但是如果是想要申請IC公用電話卡或光學公用電話卡的餘額退款,中華電信就表示,每張卡片必須收取30元的成本費用。

對此張嘉麟認為,這樣的成本費用過高,目前已要求中華電信研議降低,應該參照「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」中,對於終止契約手續費最高金額不得超過剩餘金額10%來收取,也就是每張100元的IC電話卡,民眾要求退費時,最多只能收取10元的成本費用。

不過不管未來如何,現在手中還有各式公用電話卡的民眾,可千萬別在輕易丟棄,因為不論卡片上的使用期限到期與否,都仍然是可以繼續使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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